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21 00:00 来源:

根据《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为了规范基金会内部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及质量,基金会实行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制度。

一、理事会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采取分散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由全体理事参加,监事列席会议,必要时高级顾问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主持召开。

会议内容: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基金会理事会人员变更;审议本年度基金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基金会一年来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负责做好会议通知和会前准备;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审核,理事长签发。

二、理事长办公会

理事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理事长或委托的副理事长主持。

会议内容:讨论研究基金会公益活动和资金筹集项目;研究捐款和捐赠物资的分配;研究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拟提请理事会审定的事项;决定聘任名誉理事长、特邀副理事长、特邀理事、特聘专家;决定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研究其它事项。

办公室收集议题,报请理事长审定,并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和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审核,理事长签发。

三、秘书长办公会

秘书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秘书长办公会由秘书长、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秘书长主持。

会议内容:研究拟提请理事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研究由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的相关事项。

秘书长办公会由办公室收集议题,报请秘书长审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