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1 00:00 来源:

一、 项目背景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和沟通,由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该项目宗旨是为资助我省贫困的残疾大学新生完成学业。 

二、 项目内容      

“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基金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属留本捐息性质公益基金。自2011年开展“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基金年限为5年,每年按建筑行业6%盈利,即60万元用于资助残疾贫困大学生。每年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全省范围内筛选60名残疾大学新生,每生资助金为1万元,分4年发放,入学第一年4000元,以后每年2000元,实行大学4年全程资助。 

三、组织机构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组成项目监管委员会和项目办公室,全面负责“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1、监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董   雷  原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 

洪康喜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主任委员:李朝庆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长 

李成岗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咸阳分会理事长 

李清楠    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项目办公室 

主    任:   姬长海 

组成人员:   高倩倩    

四、实施要求: 

1、资助标准:每生资助金为1万元,分4年发放,入学第一年4000元,以后每年2000元,实现大学4年全程资助。 

2、受助对象:救助对象为每年应届残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大学新生。 

3、受助人数:每年资助人数为60名贫困残疾大学新生。该基金项目实施年限为5年,共300名贫困残疾大学新生。 

4、筛查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资助标准,确保急需帮助的残疾大学新生得到及时资助。 

5、各市残联要严格执行救助标准,认真落实好资助工作。 

6、各市残联要结合资助工作开展的各环节,大力宣传“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的公益理念,通过跟踪救助效果,挖掘资助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宣传资助工作和捐赠方的义举,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7、各市残联要定期开展项目的督导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8、2011年8月20前,各市残联完成救助对象筛查工作,同期填报《“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审查表》、《“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登记表》报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各市确定的救助对象我会将在资助前在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9、各项目实施市残联在“咸阳古建集团扶残助学基金”项目结束后,需编写项目实施报告,并上报给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系人: 

 姬长海   电话:(029)87291005 

传真:(029)87291005 

(029) 87297018 

邮箱:619728493@qq.com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