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本会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优化新闻舆论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开性,充分尊重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基金会新闻发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行业影响力,针对信息发布工作规范,现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代表基金会,负责向公众、媒体及利益相关者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疑问、沟通情感。
二、基金会设新闻发言人1人,由理事长指定一名副理事长担任。
三、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有关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制度等规定,维护合法权益,展示良好的公众形象。
四、若新闻发言人因事或工作不能出席新闻发布会,可授权委托基金会有关领导作为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发布重大信息需向理事长报告。
五、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根据授权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及相关信息,接受或约见媒体记者采访;
(二)牵头拟定新闻发布稿,安排新闻发布事宜;
(三)在危机公关处理中,对危机有全面深入的掌握,根据有关决定或理事长授权统一对外发布危机处理情况;
(四)对外全力维护公众形象,树立基金会在公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
(五)主持基金会对外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六、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基金会重大活动、行业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
(二)需要对外发布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措施以及政策、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
(三)外界对基金会有关情况所产生的质疑、不明和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及时、主动对外公开宣传、发布的情况。
七、新闻发布工作流程
(一)明确主题。根据基金会工作部署、社会舆情分析以及媒体的采访要求,由办公室确定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资料。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资料,均由基金会办公室进行处理、汇总、编写、审定;
(三)制定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闻发布时间、地点和形式;
(四)邀请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媒体参加新闻发布并进行报道;
(五)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内容由新闻发言人发布,基金会相关负责人根据安排到会参与媒体问答;
(六)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由办公室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并对发布工作进行总结。
在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应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危机处理进展及结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办公室的授权,均不得以基金会或基金会分支机构的名义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重大新闻事件应预先与上级相关部门达成 一致意见后再对外发布。
八、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
(三)新闻吹风会;
(四)接受媒体采访;
(五)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所有的新闻发布均应有文字或影像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保存。